云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医疗案例
医疗赔偿
纠纷举证
事故责任
医疗损害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医疗案例
医疗赔偿
纠纷举证
事故责任
医疗损害
医疗纠纷
医疗诉讼
医疗管理
事故纠纷
医疗法规
医疗保险
纠纷鉴定
医疗动态
律师案例
法律文集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事故纠纷
三级甲等医疗事故医院怎样赔偿
发布时间:
2017年12月26日
云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
患者及其家属在与医疗机构协商解决或诉诸法律时,应注意一级甲等医疗事故不属于残疾,应当向医疗机构主张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以及死者配偶和直系亲属所需交通费、误工费和住宿费,但是计算费用的人数不宜超过2人。
对于鉴定为四级医疗事故的,不能按照残疾的标准索赔,只能主张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陪护费、交通费和住宿费等必要的合理的费用。
医疗事故给患者造成的各种损失,法院会根据医疗机构和患者在整个医疗事故中的过错程度来承担一定的责任,如完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别让犯罪求医成为病人出路 医患关系紧张源于“上下交征利”
2.输血反应的处理 医疗纠纷解决的三种途径
3.发生医疗事故后医院应在12小时之内报告的情形 与医疗事故处理相关的法律法规
4.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新看点 医疗事故纠纷中什么物品可以封存
5.医疗事故三级乙等医院负轻微责任
合作网站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云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