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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医疗事故管辖权规定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7日 云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  Tags: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医疗事故管辖权规定

  刘荣广律师,云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具有深厚的法学理论功底及司法操作经验。诚实信用,勤勉敬业,以“实现当事人利益最大化”为服务宗旨。办案认真负责,精益求精,业务功底扎实,语言表达流畅、思维敏捷,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和谈判辩护能力。受人之托、忠人之事、不畏艰险、奋力拼争,愿尽自己的所能,为当事人提供最好的法律服务。不敢承诺案件的最终结果,但敢承诺办案尽心竭力!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中止的情形

  诉讼时效中止是指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因法定事由而使权利人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期间的计算暂时停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依诉讼时效的中止,其已经过的期间仍然有效,待阻碍时效进行的法定障碍消除后,时效期间继续进行。发生诉讼时效中止的法定事由:

  1、不可抗力,指的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自然灾害和非出于权利人意思的;人祸;,例如瘟疫、暴乱等。

  2、法定代理人未确定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第172条规定: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6个月内,权利被侵害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没有法定代理人,或者法定代理人死亡、丧失代理权,或者法定代理人本人丧失行为能力的,可以认定为因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适用诉讼时效中止。

  3、其他。例如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或遗产管理人尚未确定时,其时效可中止等等。

医疗事故管辖权规定

  1、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

  2、中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

  3、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第一审医疗纠纷民事诉讼案件。

  对公民提起的医疗纠纷民事诉讼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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