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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鉴定以及赔偿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流程怎么走?

发布时间:2022年11月16日 云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  Tags: 医疗损害鉴定以及赔偿,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流程怎么走

 刘荣广律师,云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执业以来,坚持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敬业勤勉、诚实信用” 的服务宗旨,精益求精地承办每一项具体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独到的诉辩思维、娴熟的诉讼技巧、精湛的辩论技能和自如的法庭发挥以及对待工作兢兢业业、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赞许。

  

医疗损害鉴定以及赔偿

  医疗问题一直是人们热议的话题之一,人们之所以如此关注它,主要因为它与我们息息相关。关于医疗问题,人们最关注的还是医疗损害,我们都知道,出现医疗损害,最重要的就是鉴定与赔偿,下面就和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关于医疗损害鉴定以及赔偿及相关问题。

  一、医疗损害鉴定以及赔偿

  1、医疗损害鉴定

  医疗损害鉴定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因为在日常医疗行为中存在法定过错并造成患者人身损害而导致的医疗损害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对于医疗技术等专门问题对外委托的鉴定统一称为医疗损害鉴定。

  2、医疗损害赔偿

  医疗事故造成对患者的损害是过失行为,其性质与故意伤害他人有着根本的不同。另外,医学发展过程从某种意义上说,也是不断发生过错,发现并纠正过错的过程,如果对医疗机构或医务人员规定过于严苛,会妨碍医学的进步。考虑到医疗行为治病救人的属性,所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对构成医疗事故如何处理作了特别规定,在赔偿标准上作了一些限定,在司法实践中应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较低赔偿标准。

  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审理医疗纠纷民事案件的通知》就上述法律适用问题作了明确的规定,《人身损害赔偿解释》与《通知》的精神是一致的。医疗事故侵权行为引起的医疗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标准应适用《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而非医疗事故侵权行为或者医疗事故以外的其他原因而引起的医疗损害赔偿则适用《人身损害赔偿解释》。

  二、医疗损害赔偿的认定

  1、如果非医疗机构或非医务人员对人损害的,虽然可能构成损害赔偿,但并非医疗损害赔偿。如非法行医给人造成损害的,只能按人身损害赔偿处理。

  2、医疗机构承担的,除医疗机构所属的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给患者造成损害的以外,还包括医疗机构聘请外单位的医师、专家、临时坐诊的医务人员或进修、实习等医务人员在医疗过程中给患者造成损害的,该医疗机构不得以医务人员不是本单位人员推脱。

  3、医疗机构因医疗设备故障等原因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不能免责。

  三、医疗损害赔偿鉴定的标准

  根据《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司法鉴定 人进行鉴定,应当依下列顺序遵守和采用该专业领域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1、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2、司法鉴定主管部门、司法鉴定行业组织或者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3、该专业领域多数专家认可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

  不具备前面三项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可以采用所属司法鉴定机构自行制定的有关技术规范。

  以上就是和大家一起了解的关于医疗损害鉴定以及赔偿等相关问题,在这里,提醒大家,如果发生了医疗事故纠纷,一定不要采取偏激的作为,因为那样只会于事无补,只有先进行医疗事故认定,确认医疗事故之后,再申请医疗损害鉴定,与医院协商赔偿的问题,或者通过诉讼等其他法律途径来解决。

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流程怎么走?

  在生活实践中,一旦发生医疗事故,有关部门就一定要跟踪解决,而相关的事件当事人要认定有医疗事故的发生就得申请鉴定医疗事故。若是申请鉴定医疗事故,那就必定不是一蹴而就的,要一步一步的按照相关的流程来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申请流程怎么走呢以下就由为您详细介绍。

   一、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的程序如下:

  委托:医鉴办接受两种形式的委托:医患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卫生行政部门交由医学会组织鉴定的委托。

  受理:医鉴办接到委托书后,进行审核并出具受理通知书,自受理之日起5日内,通知双方当事人提供鉴定所需的材料:

  组成鉴定组:医鉴办根据事故争议所涉及的学科,确定专家鉴定组的构成和人数,原则上至少为3人以上的单数,主要学科的专家不少于专家鉴定组成员的1/2。

   组织鉴定:医鉴办在召开鉴定会前1周内通知医、患、鉴定专家三方。出席鉴定的双方当事人每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专家组进行讨论,经合议根据半数以上专家鉴定组成员的一致意见形成鉴定结论,并制作《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

   再次鉴定:任何一方当事人对首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首次鉴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原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或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组织再次鉴定。

   二、发生医疗纠纷后,经行政调解行调解未能解决者,医患双方都有权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其程序如下:

  由申请者向当地医疗事故技术签定委员会递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写明事情发生的经过及时间、地点,提出申请鉴定的理由。

  提出申请鉴定方应向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交医疗事故技术鉴定费。收费标准为:县级鉴定每例600元,地方级鉴定每例1200元,省级鉴定每例1800元。

  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听证、取证。发生病员死亡事件,临床诊断不能明确死因或双方对死因有争议者,应请法医进行尸体解剖,费用由申请鉴定方负责。

  召开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会议。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成员由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由相关专业技术专家及法医组成。

  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受理申请日起30日内,受理机构将鉴定意见书送达当事双方,对当地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所作的结论不服的,可在接到鉴定意见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申请复议,省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委员会的鉴定为最终鉴定。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关于医疗事故鉴定的申请流程问题的解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当然在实践中,更多关于医疗事故的问题,如医疗事故的鉴定等问题如果您想要更多关于这方面的问题请具体联系我们,我们会根据您的具体问题,为您做好专业的法律分析,帮助您更好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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