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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中 各方的举证责任

发布时间:2014年7月27日 云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  
医疗纠纷中  各方的举证责任
因为一起医疗事故,要求医院赔偿,诉讼到法院,但是,我不知道,我在诉讼过程中应该承担怎样的举证责任?
举证责任是指当事人对自己的诉讼主张有提出证据加以证明的责任。任何一方当事人为了支持自己的主张或反驳对方的主张,均应当提供相应的证据加以证明。因为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实行举证责任倒置的规定。举证责任倒置是指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对于原告提出的侵权事实,被告否认的,有被告承担举证证明的责任。事实上,这是一种举证责任的转移。
从本案的实际情况看,在诉讼过程中,患者一方承担的举证是:患者应当举证证明自己接受医院治疗的事实以及损害的结果;同时提供患者的病历和治疗过程中的相关票据。医院承担的举证责任:医院在给患者治疗过程中,治疗行为无过错的证据以及医院的诊疗行为和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的证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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