患者应该承担的举证责任
患者必需能够证明自己受到医疗行为侵害的事实确实存在。也就是说患者必需证明自己接受了医疗机构的某种检查或者治疗,并因此受到了确实存在的事实伤害。
医疗侵权适用举证责任部分倒置,医疗机构承担的举证责任
该《若干规定》第四条第8款明确规定“因医疗行为引起的侵权诉讼,由医疗机构就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不存在因果关系及不存在医疗过错承担举证责任。”我们可以看出医疗机构承担两种责任,一种是因果关系推定责任,在这种案件中只要原告(患者)能够证明自己受到医疗行为的侵害,则法律推定这种损害与医疗行为有因果关系,除非医疗机构能够科学的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无必然的因果关系。另一种是过错推定责任,这时只要原告(患者)能够证明自己确实受到医疗行为侵害的事实,医疗机构则必须证明自己的医疗行为的正当性,合法性和自己的医疗人员无主观过错。如果医疗机构不能说明以上几点,将有可能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