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否应由医院出钱

发布时间:2015年4月14日 云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  
                   医疗事故鉴定费用是否应由医院出钱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四条规定: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故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费用的承担取决于鉴定结果,即是否构成医疗事故。 
  总的来说,进行医疗事故的鉴定花费包括医疗鉴定委员会专家的费用、使用医疗仪器设备的费用以及组织的有关费用等。



合作网站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云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211652275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