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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全国模范检察官、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检察院检察官蒋冬林

发布时间:2015年8月19日 云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  
清贫之中的坚守
记全国模范检察官、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检察院检察官蒋冬林

  22年,他坚守清贫,家中除了1500多册法律书籍外几乎一贫如洗,甚至没买过一部手机;

  22年,他坚持学习,没有上过一天大学却先后发表论文30多篇,20余万字;

  22年,他坚定信念,从未接受过当事人吃请,拒收贿赂6万余元。

  见到他时,他刚从北京回来,这是他平生第一次坐飞机、第一次去北京,结果只待了不到2天,除了会议地点和宾馆什么地方也没去。

  56岁的他,是潇湘大地上一位正在被广泛传颂的人民检察官楷模。

  蒋冬林,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检察院民行科一名普通检察官。2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他“全国模范检察官”——共和国检察官的最高荣誉称号。

  家徒四壁,没有一件超过200元的电器 他是名副其实的“穷老头”

  在永州,蒋冬林已算得上个“名人”。路边开摩托的师傅告诉记者,蒋冬林是个“很穷的老头”。的确,对于大多数人而言,蒋冬林给予他们最深的印象就是一个字——穷。

  尽管知道蒋冬林家境贫寒,但真到蒋冬林的家里,记者还是震惊了:这是完全可以用“家徒四壁”形容的家,60平米的屋子里没有一件像样的家具,沙发是1981年结婚时蒋冬林自己做的,一张陈旧的圆桌,既当饭桌又当茶几;后建的也是最大的一间房子墙面都没有粉刷,当年卖建材的寻呼机广告号码还印在墙上,各种线路的预留孔都保留着最初“狰狞”的模样; 没有电话,电视机是妻子花150元买的处理品,开机半个小时后才有图像,这是他们最值钱的家当,没有闭路电视,几根铁丝扭成的架子是接收电视信号的天线;旧冰箱是妻子同事送的,早已不能工作;热水器和洗衣机都是妻子妹妹送的;1978年凭购物票买的“永久牌”自行车停放在客厅里多少显得有些怪异。

  其实,在蒋冬林家里还有许多过时的电器,大块头音响成了摆放杂物的桌子,市场上早已见不到的步步高vcd上面堆着各种法律书籍。“这些旧电器,都是老蒋从路边捡来的。”蒋冬林的爱人衣莉打量着这些,有点不好意思。

  这个一层小屋还发生了一件“有趣”的小故事。有一次,蒋冬林在家里午睡,突然听见外面有动静,他以为是小偷进来偷东西,起身一看,结果是几个小孩从没有装防盗网的窗户翻进来,在打扑克。“他们都认为这是个没人住、放杂物的房子。”衣莉笑着说。

  熟悉蒋冬林的人都知道,他的家庭可谓多灾多难。

  蒋冬林是个独生子,父亲身体不好,经常卧床不起,母亲曾因为患脑梗塞,生活不能自理,出门后常常找不到家。蒋冬林岳父的身体也不好,结婚后不久,岳母患上了帕金森综合征,需要专人照顾。大量的医疗费马上摆到了蒋冬林一家面前。

  更不幸的是,女儿5岁多的时候,患上了世界上罕见的怪病——色素沉着绒毛结节性滑膜炎。这种病近30年来在我国仅有14例,且无药可治。发病时,腿部时常剧烈疼痛,肌肉慢慢萎缩,只有在每年疼痛最剧烈的时候开刀割去坏死的肌肉,但不久以后仍疼痛亦然。而今,女儿的左腿已比右腿细了6英寸。女儿忍受着病痛,妻子又下岗了,一家五口仅靠蒋冬林一个人的工资来生活。赡养父母,已是捉襟见肘,而为女儿治病,又欠下了一身债。蒋冬林窘困的家庭雪上加霜。

  无奈之下,夫妻只好分居照顾老人。考虑到妻子身体,女儿交由蒋冬林抚养。对蒋冬林来说,一边照顾家中老人、一边照顾年幼女儿,无异于一种身体和精神上的双重磨难。

  为了节约电费,蒋冬林用的是一只3瓦的节能灯。为了减少开支,食堂里2元一餐的饭,他舍不得吃,常常是在家做一个菜吃几餐。蒋冬林自己至今没有买手机,现在所用的手机是永州市检察院民行科配发的工作手机,他只接不打。他的身上总是穿着检察制服,脚上蹬的是破胶鞋,常年骑的是那辆“铃铛不响别的响,放在路边不要管”的永久牌破单车。蒋冬林从来不买水果,朋友串门送他一袋桂圆直到发霉了他都没想起来吃。“反正我不知道桂圆味,不吃就不吃;吃了以后再想吃又吃不起,那才叫难受呢。”

  蒋冬林是永州市检察系统公认的最穷的人,同事们说他家和农村低保户没两样。“全国模范检察干部”、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付玲玲走进他家时,眼泪直流。

  2009年5月,一位姓高的“老上访”在零陵区检察院因其不合理要求没能解决,便大骂检察官都是贪官。碰巧,蒋冬林回家拿资料,“老上访”便跟着一起。亲眼目睹他家的境况,“老上访”改变了对检察官的偏见,不再吵闹。

  一年提起民事抗诉案12件,法院改判11件 他是令人信服的“蒋博士”

  1988年10月,刚刚通过自考拿到法律大专文凭的农机局农机修配厂工人蒋冬林,在大街上看到招考检察干部的公告,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最后他以第一名的成绩被录取。

  蒋冬林是个“书痴”,读书是他唯一的爱好。小时候,父母在一家织布厂当集体工,吃饭都没人管,饥肠辘辘的他,最大的乐趣就是趴在饭桌上啃书本。在到检察院工作之前,除了了解一些基本法律常识外,他还是检察业务的“门外汉”。“作为新时期的检察干警,只有不断学习,才能提高办案能力,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万一搞错一个案件,就会影响法律的尊严。”蒋冬林说。

  为了学习,在繁忙的工作之余,晚上将年迈的老人、患病的孩子安顿好后,蒋冬林就在那个3瓦的节能灯下读书到深夜,同事们开玩笑说“那是延安窑洞的灯光”。因为深夜孤灯下的苦读,蒋冬林被人比喻成“苦行僧”。

  家里1500多册法律图书,是蒋冬林最心爱、最珍贵的宝贝,这些都是他从牙缝里一点一点挤出钱买的。“只要有一点钱,他就会拿去买书。”为了这个,衣莉没少跟蒋冬林吵架。但吵架归吵架,吵过之后,蒋冬林还是跟以往一样。除了买书,蒋冬林还从网上下载材料,汇编成法律资料200多本。

  每逢节假日,蒋冬林就往新华书店跑。2006年除夕,衣莉有事外出,临走时安排他杀鸡准备年夜饭。回来时,只见自己年迈的母亲在忙活着,蒋冬林却不见了身影。衣莉气得说不出话来。等蒋冬林回来一问,原来是到新华书店看书去了。春节期间,夫妻俩为此“冷战”了好几天。后来了解到,那天蒋冬林是因为一个医疗纠纷案抗诉,牵涉到许多陌生的东西,便到书店去查阅资料,衣莉这才消了气。

  又过了几天,蒋冬林对衣莉说:“新华书店那套书打折了,原来600元现在只要480元,我想买下来。”衣莉一听差点跳起来:“我跟你结婚20多年,从没买过上100元的衣服,你却要花这么多钱买书?不行!”但经不住蒋冬林软磨硬泡,衣莉还是很不情愿地拿钱给他买了书。后来,蒋冬林从这套打折书里寻找“科学依据”,经依法抗诉,一位医疗事故受害人获得了10万元赔偿。

  多年努力后,蒋冬林在零陵区检察院第一个拿到法律自考本科文凭,还发表论文30多篇,累计20余万字,其中多篇在省、市获奖。因为对法律适用的精通,就像一本“活字典”,同事们亲切地称他“蒋博士”,院里流传一句话:“有搞不懂的问题,就去找蒋博士!”

  “蒋博士”还是办案破案的行家。2008年6月,上级转来一封关于零陵区法院法官涉嫌滥用职权、受贿犯罪的督办函。案件被交到蒋冬林手上。

  这起案件涉及到很多检察官接触较少、比较陌生的民法及民事诉讼法知识,对老蒋来说也是个考验。侦查中,蒋冬林首先与犯罪嫌疑人唐某接触。唐某是老审判员,精通审判业务及审讯技巧。前几年,检察机关曾调查过他,在看守所被羁押1年多,后被无罪释放,是块难啃的“骨头”。

  讯问中,唐某极力回避问题,蒋冬林顺水推舟,从民事审判程序和民事执行程序入手,环环相扣地发问,导致唐某在回答问题中自相矛盾。这时,蒋冬林见火候差不多了,及时亮出一两个书证,穷追猛打,唐某终于招架不住,不得不承认了几个关键犯罪事实,这起法官渎职系列案终于被撕开了一个口子。

  检察机关最终查实了唐某等法官与当事人串通伪造借条,制作假案,强制执行第三人财产的渎职犯罪事实。两个月里,共立案4件7人,其中有副院长1人,纪检组长1人,中层正职3人,法官2人。这在当地算得上惊天动地的案子了。

  2000年,蒋冬林创造了一年提起民事抗诉案12件、法院改判11件的纪录,被同事们誉为“抗诉专家”。

  零陵区检察院检察长冯湘琳说,这些年,蒋冬林共办理控告、申诉案件50余件,民事抗诉案件30余件,主办贪污贿赂案件10件,无一错案,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近1000万元。

  从检20多年,蒋冬林的工作岗位一换再换,从控告申诉科到驻所检察室、从反贪局到反渎局、民行科,所在部门都被评为先进,每个科室负责人都争着要他,他成了个“走到哪里都抢手”的“香饽饽”。

  拒请吃喝130余次,拒贿6万多元 他是执法如山的“死脑筋”

  父亲是影响了蒋冬林一生的人。

  蒋冬林被检察院录取后,平时沉默寡言的父亲,郑重其事地找他谈了一次话:“行有行规,道有道规,你既然入了这个行,就要遵守这个道。不能吃的坚决不吃,不能要的坚决不要,不能拿的坚决不拿,千万莫做让人背后骂娘的事!”

  他最怕父亲。老父亲的这句嘱咐,成为他公正执法、追求正义22年不变的人生座右铭。

  1990年,蒋冬林在零陵区检察院控告申诉科工作期间,检察长交给他一个信访案件,控告该区城北派出所包庇强奸信访人痴呆女儿的强奸犯。当时,该痴呆女孩已怀孕,要对胎儿进行亲子鉴定。当公安人员带犯罪嫌疑人和痴呆女孩到了广州中山医科大学进行鉴定时,痴呆女孩的父亲拒绝做亲子鉴定,突然带女儿离开了。因不能认定犯罪嫌疑人,回来后此案被撤销了。

  蒋冬林和同事调阅案卷,在调查中了解到:被害人担心在做亲子鉴定时办案人员做手脚,所以就临时放弃做鉴定。在检察机关监督下,公安机关又恢复对该案的侦查,并迅速将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不久,该强奸犯被判处有期徒刑,得到了应有的惩罚。

  1999年3月,蒋冬林调到民事行政检察科工作。有一次,他在办理了一个单位借款合同担保纠纷案中,为该单位挽回了直接经济损失10余万元。该单位为了表示谢意,以还有情况向他反映为由,将他和一名同事骗到了该单位,准备开小车出去吃饭。蒋冬林发现后,马上借故从后门“溜走”了……

  1993年至1998年,蒋冬林在驻零陵区看守所检察室工作。他到看守所驻所不久,得知牢头狱霸现象比较严重,尤其是一个留所服刑犯人,自恃是某副局长的亲戚,在留所服刑期间飞扬跋扈,随便动手打人,影响很坏。一天夜里,该犯人将饭筷折断,把一名同室服刑人员眼睛打伤。蒋冬林立即建议看守所查办,看守所长感到十分为难。在这种情况下,蒋冬林请示区、市检察院批准后,立即进行调查取证。经公诉,该罪犯被加刑三年,合并执行五年,送其他监狱服刑。随后,蒋冬林请示区政法委组织开展了一个打击牢头狱霸的专项活动,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有一次,某局一名主管领导带着一名身份不明的人,到看守所会见一个正在被侦查的在押人员,被蒋冬林撞见。蒋冬林毫不客气地质问这位领导:“你是市局领导,在台上要求我们按规章制度办事,你现在自己又带头这么搞,是要我们按照你台上说的去做,还是要像你现在这样做?”当时这位领导满面通红,连忙说:“对不起,对不起。你说得对,我应该检讨。”又赶忙叫值班干警将那个在押人员送回监房,并交代值班干警“一定要在检察人员的监督下,谁也不许违反规章制度”。从此以后,在看守所违规接见的现象得到了有效遏制。

  1997年,蒋冬林堂亲的岳父因打架打伤了人,被关进了看守所。堂亲找到蒋冬林要求关照,要求蒋冬林直接送东西给他岳父,给相关人员打招呼,并打听案情。

  蒋冬林说:“我送东西可以,但不能直接送给你岳父,我只送到接待室,按看守所规定的程序办。我也不见你岳父,请你理解。”说这话,蒋冬林心里很不好受,因为这个堂亲在蒋冬林最困难的时候帮助过他,一起在医院日夜轮流守护蒋冬林生病的父亲。

  在驻看守所检察室工作的5年多时间里,蒋冬林从未在看守所里吃过一顿工作餐,看守所领导、有关部门邀请了很多次,但蒋冬林都谢绝了。“不是我不想吃,而是作为监督者确实不能吃被监督者单位的宴请,否则就无法把工作做好,说话就不会有人听。”

  1999年,蒋冬林主办一起受贿案。当事人刘某的家属托人找到蒋冬林:“老刘是副处级干部,你关照他一下,他会感谢你的。”随后放下一个装有8000元钱的信封,说留给你女儿治病吧。蒋冬林当即将钱挡了回去,明明白白告诉来人:“是的,我需要钱,但我不需要肮脏的钱!”

  零陵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周涛是和蒋冬林一起考进检察院的。“从检以来蒋冬林从未接受过任何当事人一次宴请,就是单位领导或者同事请他吃顿便饭,他也会婉言拒绝。”据统计,蒋冬林在检察工作岗位上先后拒绝请吃请喝130余次,拒贿6万多元。

  在零陵区检察院,人人都知道,办起案来,蒋冬林是个“死脑筋”:案件讨论,主要领导一锤定音,他提出相左意见,据理力争,最终他的意见被采纳;

  一位改判死缓的在押人员,关在看守所三年没人管,他苦等三天,面见省高院法官,终于催来一份迟到的判决书;

  听说看守所晚上只有1名干警值班,且大门常开,深更半夜,他冒雨骑车查岗,敦促所里开展全面整顿;

  村民控告村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贪污集体公款,他和同事下村了解情况,为让群众信服,把办案桌搬到坪旷上,连村里的水都不喝一口……

  蒋冬林这样的事情,还有很多。“这年头,敢于较真、认死理的人不多,蒋冬林应该算一个。”永州市检察院检察长王蓟零说。

  从检22年,始终当一名普通干警 他是淡泊名利的“老黄牛”

  毫无疑问,这是一个非常需要钱的家庭。女儿看病光入院就要5万元,父母亲身体一直不好,钱的问题始终困扰着这个家。有时,蒋冬林夫妻俩真恨不得把一分钱掰成两半花。

  衣莉下岗后摆过地摊,蒋冬林也帮她去吆喝过。

  为了增加家庭收入,衣莉曾建议老蒋,“你既然有律师资格,何不利用自己学来的知识,去帮助别人打官司,赚点钱贴补一下家用。”衣莉觉得自己的建议无可厚非,不料,却招来了蒋冬林的一顿批驳:“检察院有规定,检察官离职两年后才能从事律师职业。在职从事律师活动,是违法行为。你想要我去违法吗?”后来,蒋冬林的一个同学找过来,请他当法律顾问,他一口予以回绝。

  蒋冬林到民行科工作后不久,在办理某水利局申诉某公司诉借款合同纠纷案中,他发现被申诉人使用不正当手段赢得了官司。在检察院主管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他顶住压力,使此案经过抗诉再审,将原判由申诉人赔付70余万元改判为3万余元,为国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8万元。判决后,申诉方十分感动,得知蒋冬林家里还一贫如洗,准备送一台冰箱表示感谢,被他严词拒绝。后送蒋冬林5000元钱,又被拒绝。

  这一切都是因为蒋冬林在工作中给自己规定了“三个坚决”:与工作有关的钱物坚决不要,与工作有关的请吃请玩坚决不到,工作之后的感谢礼物坚决推掉。

  “说实话,说我不想钱,那是鬼话。我也想拥有一笔钱,把女儿的病好好治一下,把不成样的家好好料理一下,我对这个家实在亏欠得太多太多了,但我有自己的原则。这么多年来我一直遵守父训,虽然有时候很难,但我做到了堂堂正正做人、清清白白做官。”

  家境窘迫,蒋冬林却不忘向需要帮助的人献出自己的爱心。每次单位向灾区捐款,或捐助重病干警,蒋冬林总是抢着拿钱。大家不忍心收他的钱,他坚持说:“我虽穷,但有人更需要帮助。”近10年来,他捐献救灾、扶贫等款物4000余元。2009年10月,在永州市“慈善一日捐”活动中,蒋冬林把自己获得的“道德模范”奖励款以及市区给予他女儿治病的1.7万元全部捐出,而零陵区委、区政府拨给他女儿治病的2万元资助款,蒋冬林至今也没有领取。

  “我最艰难的时候已经过去了,现在有比我更需要帮助的人,把这些钱用在他们身上更有价值。”蒋冬林说得很诚恳。

  蒋冬林到零陵区检察院工作已经22个年头了,主要业务部门几乎都干了一遍,每次调动的时候,他从没有怨言,虽然家庭困难,他从没有向组织和领导提出任何工作照顾。

  当年和他一起考进来的同事,现在一般都是科室负责人,有的已是副检察长,唯独他一人还是一名普通干警。有人问老蒋心里是不是有失落感,脸上会不会感到没面子?老蒋坦然地笑了笑:“我没有半点失落感,不是领导不重用我,是自己没有独当一面的能力,再说我年纪也大了,把机会留给年轻的干警更合适。”至于面子,老蒋认为,面子不是靠当官才有的,如果交付给自己的工作没做好,被别人批评指责才是真正的没面子。

  “他最难能可贵的是淡泊名利,坚守清贫。”零陵区检察院检察长冯湘琳这样评价蒋冬林。

  “挥毫当得江山助,不到潇湘岂有诗。”这是大诗人陆游对永州的千古之誉。而今,一个来自古城永州的新时代模范检察官的感人事迹正在潇湘大地乃至全国广泛传颂。(袁正兵 汤维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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