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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让孕妇自然生产致胎儿缺氧成脑瘫

发布时间:2015年9月2日 云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  
  儿子小强已经7个月大了,却连翻身都不会,张晓和丈夫觉得事有蹊跷,便带小强去了医院,诊断结果让张晓夫妇几乎晕倒,小强竟是个脑瘫儿!得知儿子脑瘫很可能跟生产不当有关后,张晓立马想到自己在产院的经历,难倒孩子的病真是那时落下的?搜集证据后,张晓夫妇将某产院告上法庭。后经医疗事故鉴定确认,医院构成医疗事故,最终被判承担赔偿责任。 
  7月大儿子竟患脑瘫
  张晓夫妇在2007年12月喜得贵子,希望儿子健康快乐的夫妇特意给儿子取名“小强”。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张晓夫妇对小强的表现却越来越担心,正常孩子3个多月就会翻身了,可小强直到2008年7月还不会翻身。小强不会有什么毛病吧?张晓夫妇赶紧带小强去了医院。
  很快,小强运动能力差的病根找到了,经诊断,小强被确诊为脑瘫。这个结果对张晓夫妇的打击可想而知。后小强在医院累计住院406天,花费医疗费42600余元。此后,张晓夫妇为小强购买了残疾用具。
  孩子怎么会患上脑瘫呢?经过咨询,医生告诉张晓,如果在生产时待产时间过长,可能导致新生儿窒息缺氧,造成脑瘫。医生的话一下提醒了张晓,她想起自己在某产院是自然生产的,但生产时曾出现宫缩乏力,难倒孩子真是因此患上的脑瘫?
  搜集证据发现诸疑点
  孩子出院后,张晓开始为孩子的病因寻求答案。她拿着自己在该产院生产前后的病志向专业人士咨询后发现,生产前该产院对小强的体重及头径大小等的估计均严重偏小,而且在张晓出现继发性宫缩乏力的症状后,该产院也没有采取合理的补救措施。
  原来小强的病竟是产院造就的“人祸”,这让张晓夫妇愤怒不已。今年5月,张晓夫妇以小强作为原告将某产院告上法庭。要求该院赔偿医疗费、陪护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
  今年6月11日,大连市医学会对此作出《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认为某产院对胎儿体重估计误差极大,错误采用自然分娩方式,且对产程中出现的继发性宫缩乏力、持续性枕后位、第二产程停滞等情况处理不当,鉴定结论为本病历属于二级丙等医疗事故,被告某产院承担主要责任。
  医疗事故医院需担责
  庭审中,某产院辩称,小强在该院出生属实。小强被确诊为脑瘫后,其亲属申请进行医疗事故鉴定,该院也同意,但该院认为最终的鉴定结论不够客观公正。该次鉴定存在以下问题:治疗小强脑瘫的医院病志未经合法质证;小强尚属于未发育完全的婴儿,各器官发育有个体差异,随着生长发育,有关病情会逐步改善,该因素鉴定时没有考虑;患脑瘫的成因发杂,多方面的原因均可造成;鉴定结论由该院承担主要责任明显过重。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的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的相关规定,造成原告人身损害,经大连市医学会鉴定确认为二级丙等医疗事故,并承担主要责任,应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想原告的合理损失予以赔偿。
  日前,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某医院承担原告合理损失的70%,向原告赔偿医疗费、残疾生活补助费、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合计28万余元。
  田水 记者李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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