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纠纷调解(和解)协议是否无效或能撤销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 刘荣广
医疗纠纷调解协议或和解协议鉴定后,双方特别是是处于弱势地位的患方能否反悔或申请撤销该赔偿协议呢
一般来讲赔偿协议是经过医患双方通过充分沟通和平等协商达成的,属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能不反悔的。同时即便起诉到法院法院一般也不会确认该协议无效或被法院判决撤销。但是如果发生了合同法规定的下列情形,改则改协议有可能被法院认定无效或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无效:(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二)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三)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四)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下列合同,当事人一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一)因重大误解订立的;(二)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变更或者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二)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知道撤销事由后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放弃撤销权。
因此,在签定医疗纠纷赔偿协议时,应当充分的知晓法律或委托专业律师协助办理,以免为了一点小利而损害自身或亲属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