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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告医院错切乳房

发布时间:2015年12月4日 云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  
     谢先生给记者打来电话反映,他妻子杨女士在一家医院查出患有乳腺癌,却被主治医师梁医生转到长峰医院进行治疗,进行完左侧乳房全面切除后,才知道不是乳腺癌。日前,杨女士已将长峰医院和梁医生诉上法院。
    据谢先生回忆,2004年5月初,梁医生给谢先生妻子检查完身体后告知他们,由于该医院床位紧张,要将他们带到长峰医院进行手术。谢先生告诉记者说:“当时,梁医生用手摸了摸,就告诉我们是乳腺癌。在长峰医院做手术时,也是他主刀。”
    2007年4月,杨女士做一次体检时,医生询问了当年做乳腺癌手术的情况,当时医生就告诉谢先生,如果是这种情况,就根本不是乳腺癌,更没必要做全面切除手术。谢先生说:“我这才明白过来,原来当时是误诊,就把梁医生和长峰医院一起告到了法院。”
    一审法院以已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杨女士的诉讼,杨女士提起上诉。近日,市二中院以案件事实有待进一步查明为由,裁决撤销丰台区法院一审判决,发回重审。
    谢先生认为梁医生检查失误,且将患者带到其他医院进行手术是违规的。但记者一直没联系上梁医生。其所在医院一负责人则称患者一开始就在长峰医院就诊,然后才请他们院的梁医生做手术。
    长峰医院王院长说:“谢先生的妻子是先到我们医院做的检查,我们请梁医生来我院做的会诊,会诊结果当时确实是良性的,但是处于一个癌前病变期,所以当时和家属商量过,家属的意见要省钱,而且要做得彻底,所以我们是在家属同意的基础上做的手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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