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12月30日,嵩明县司法局与嵩明县城农贸市场管理部门签订了建立嵩明县刑释解教、社区服刑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协议,并举行了授牌仪式。至此,嵩明县首家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过渡性安置基地正式建立。 根据协议,嵩明县农贸市场管理部门将为嵩明县刑释解教、社区服刑人员提供劳动就业岗位,并保证就业安置对象工资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做到同工同酬、按月兑现,且享受其他政策规定的待遇。嵩明县司法局协助基地办理相关优惠政策,与基地互通情况,共同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进行跟踪教育和监管。嵩明县过渡性安置基地的成立,将解决嵩明全县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在过渡期内收入无来源、生活无着落的问题,有效地帮助他们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