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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碰上医疗纠纷无路可走,焉能不“医闹”

发布时间:2016年9月21日 云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  
深圳“钢盔医护人员事件”曾引起巨大争论。

讯(记者/孙晓素 林亚茗 刘中元 洪奕宜)“现在医院碰上医闹就头痛给钱,但是从患者的角度来看也有道理的,因为他们除了找医院闹的确无路可走”。

前两天,刊登了省民盟关于改善医患关系的提案,其中就重点提到解决“医闹”问题。昨日,一谈及医疗纠纷及“医闹”问题,政协医卫组的委员就抢着发言,人人深有感触。 委员们认为,医闹问题愈演愈烈是一个涉及到社会各方的复杂问题,目前的关键是缺乏一个有效的谈判机制,缺乏公平裁决的第三方力量,才导致“闹”成了最有效的办法。因此建议:政协在这方面可以发挥积极作用。

医院:一见纠纷就赔钱

“其他医院听说后纷纷打电话来让医院千万不要答应赔钱,怕我们医院这次赔了,下次其他医院出现纠纷又会索赔更多的钱。”

“现在不少公立医院的院长害怕医闹,不是因为自己做错事心虚,而是被‘医闹’耗得心力交瘁,干脆赔几万块钱了事。”来自深圳市卫生局的委员许四虎对此深有体会。

前年,深圳某医院出现医护人员为了防医闹戴钢盔上班的荒诞场面。许四虎认为,医闹演变到这个地步其实跟医院管理人员缺乏经验应对有关,最开始的医闹可能是家属一时激动所致,但是眼看每次都能“有所斩获”,现在的医闹就逐渐升级,甚至有“专业人士”故意闹事讹诈。这次医院赔了十万,下次医闹就索赔二十万。因此,首先是医院院长等管理层不能对医闹一味地退让姑息。

广医二院前不久也碰到一伙“医闹”,医务处负责人告诉记者,其他医院听说后给纷打电话来让医院一定要顶住,千万不要答应赔钱,“因为如果我们医院这次赔了,害怕这些医闹得寸进尺、行情看涨,下次其他医院出现纠纷又会索赔更多的钱”。

患者:救不活就怪医生

“医院收治了一名受枪伤的病人,没找到凶手,结果家属居然告医院没有治枪伤的经验,索赔一万块。”

医疗行业是一项高风险的行业,而在实际医疗诊治过程中,患者对医疗工作的特殊性缺乏了解,期望值过高。一些患者和家属有一个明显的误区:简单地把“看病”等同于普通消费,认为只要进了医院,花了钱,就要获得满意的回报,就要达到期望的目的。维权意识的觉醒与维权定位的不准确也是产生医疗纠纷的重要原因之一。出现医疗纠纷不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擅自“私了”,致使行医环境进一步恶化。

昨天在小组讨论中,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胡学强教授说:“现在医患之间缺乏交流,患者对医院的期望值太高,只要医院救不活就怪医生没尽力,这种心理其实很不正常。”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院长黄达德委员诉苦说:“老百姓的认知程度有待提高。有一次,医院收治了一名受枪伤的病人,没找到凶手,结果家属居然告医院没有治枪伤的经验,索赔一万块。”

建议:希望有独立第三方力量协调

“患者不走医疗事故鉴定的路子,而采取过激行为,是因为对这一制度的不信任。”

孙筱放委员说,医闹问题在患者及其家属、医院和社会各方面都有问题。但是需要明确的一点,不管出了什么问题应当循正规法律途径。

曾其毅委员说:“国外医院也经常有治死人的事情,但也不会找医院,而是通过合法程序追求医疗纠纷的责任。医院是服务机构,医闹只会扰乱医疗秩序,降低医疗服务质量。现在的问题就是医疗事故鉴定、医疗事故保险等这些第三方力量不够强大,因此,病人出了问题最直接有效的方法就是找医院闹事。”

因此,委员认为,患者不走“医疗事故鉴定”的路子,而采取过激行为,是因为对这一制度的不信任。因此,政协可以推动这一制度的改进,比如“四方制”组成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其中,有医政部门、法院、患者三方参加,保证公正性;另外,鉴定过程还要让媒体了解,以保证公开性。

另外,法院也可以设立专门的医疗法庭,参加事故鉴定,仲裁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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