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个亲戚骑车把腿摔坏了,在县城医院进行治疗,治疗期间一直对我亲戚说治疗的还好,住了40天没有让出院的意思。后省医院的一位医师看了以后就叫我亲戚转院到市医院进行治疗,现在医生检查说由于没有消炎好,摔坏的骨头已经感染,需要把感染的骨头切除,需要一次大的手术,手术费还要几万元,在县医院已经花费了2万多,那么我想请问这个县医院有没有责任,如果去告他需要哪些证据?
律师解答:
你好,对于你的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1、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据你所说,可能构成医疗事故,但是仅凭个人推断是不可以的,是否构成,要做医疗事故鉴定,法院会以鉴定结果来断案。
2、建议你们保存好病例,医院的发票等,在做完鉴定后准备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