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坦言确有疏忽
本报热线4249400消息 近日,一读者给本报打来电话:他儿子上个月在大兴镇中心卫生院看病,原本一个小手术就能解决的阑尾炎,结果因为医院的疏忽,差点耽搁了治疗。
据孩子妈妈介绍,7月4日,12岁的儿子小龙正在写作业,突然觉得不舒服,妈妈给他量了体温,高烧38度。“早上吃过的饭全都吐了出来”。父母赶紧带着孩子到大兴镇中心卫生院。
在医院,医生当即给小龙进行了常规的抽血化验,化验单出来后,医生根据化验单上的血象指数判断,小龙患的是病毒感染。随后,就给他开了治疗病毒感染的药,并进行静脉注射。
可是,紧接着的两天,小龙病情不但没好转,反而出现了腹痛症状,于是,父母又带他去找医生复查。主治医生说:“在治疗的过程中,这也是正常现象,你们等把药吊完了再来检查吧。”父母只得把小龙带回家。
四天过去了,药也吊完了,小龙发热、腹痛更加严重。这时,医生再次给他检查时,病历上写了这样一段话“阑尾炎?建议转院”,这让小龙父母感到非常吃惊,怎么在大兴镇医院一前一后四天时间,这病情就变了呢?
7月7日,带着种种疑惑,父母带着小龙来到省立儿童医院检查。医院当即诊断小龙是阑尾炎。“因为时间拖得太长了,小孩腹部出现大面积的溃烂,再来迟一点恐怕小命就不保了。”省立儿童医院医生立刻给小龙安排了手术。
在省立儿童医院,小龙住了7天院,进了两次手术室,才把命给保住了。父母才松了口气,孩子也因此受了不少罪。
8月23日下午,记者来到大兴镇中心卫生院,见到了卫生院的王院长。王院长表示,“医院在给患者治疗时的确有疏忽”,至于哪里出现了疏忽,王院长始终不愿详细说明。同时,他一再强调,就相关事宜会与患者的家人进一步沟通。 (韩婷 费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