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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 各地试点“第三方”调解

发布时间:2018年3月17日 云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  
  山西:调解员人民选
  2006年11月,国内首家省级医疗纠纷调解专业机构——山西省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发生医疗纠纷后,医患双方可向医调会提出申请。医调会受理申请立案后,由医学专家和律师进行医学技术评估和法律服务,之后再由人民调解员进行调解。调解员从普通市民中挑选,医疗机构和患者既可接受医调会指定的调解员,也可选择自己信任的调解员。
  山西省卫生厅数据显示,2009年1月至5月,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共接待医疗纠纷来访1217人次,新接医疗纠纷95件,结案82件,调解成功率为86.3%。
  天津:通过保险理赔
  2009年2月,天津市政府开始施行《天津市医疗纠纷处置办法》,建立由第三方介入调解、通过保险理赔处置医患纠纷的新机制。
  按照规定,医疗纠纷索赔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负责调解、保险公司理赔,医疗机构及时提供所需单证和索赔资料;1万元以下的,由医疗机构和医疗纠纷理赔处理中心共同处理。
  天津市卫生局、司法局成立了天津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医学专家咨询组,为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供专业咨询。
  安徽:引进职业调解
  2008年7月,安徽省中医院、合肥市第三人民医院和合肥市妇幼保健院首次尝试引进职业“调解人”,即与专业的医院管理公司签约,将医院的医患纠纷处理委托给“第三方”管理,通过预防、调解、赔偿三个环节,为医院化解医患纠纷。
  按规定,一旦发生突发事件,受托方安保人员及调解人员要在15分钟内赶到事发现场,保护委托方纠纷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安全;发生恶性医患纠纷和群体性事件时,受托方要及时启动第三方社会联动机制,及时化解医患纠纷。医院以取得的实际成效向“第三方”支付相关费用。
  山东:合作专业公司
  截至2008年底,山东省共有13家医院引入“第三方”机制,化解医患纠纷。
  与这13家医院合作的是道成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在每一家合作医院,道成公司都设立了纠纷调解室,配备医学、法律、保险等专业人士及安保人员,平时深入科室、病房,及时发现医院的安全隐患及管理缺陷,监督医务人员的执业情况,对医疗风险进行预防。
  一旦发生医患纠纷,道成公司则需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控制事态,调解纠纷。
  另外,还专门为患者设计了“手术无忧”、“就医无忧”等保险产品,用以转移医疗中大量的因意外、并发症、不良反应等造成的危害结果,从经济上和精神上使患者得到安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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