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文集

医疗事故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 医疗过错参与度等级

发布时间:2022年10月17日 云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  Tags: 医疗事故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医疗过错参与度等级

 刘荣广律师,云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现执业于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法律功底扎实,执业经验丰富,秉承着“专心、专注、专业”的理念,承办每一项法律事务、每一个案件。所办理的案件胜诉高,获得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医疗事故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

  在医疗活动过程中,有时会有医疗事故的发生。医疗事故也就是医疗机构的人员在医疗过程中,因为某种原因,给患者造成了损害。那么医疗事故构成条件是什么呢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医疗事故构成条件:

  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在主观上必须有过失

  从民法理论上,过失包括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应当预见或者能够预见而没有预见,为疏忽大意;行为人对自己行为的结果虽然预见了却轻信可以避免,为过于自信。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都是过失,就是行为人对应负的注意义务的违反。 因此民法上的过失,是指行为人对受害人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在这里,过失就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对患者应负注意义务的疏忽大意或过于自信。

  医疗机构或其工作人员有违法违规行为

  所谓违法违规行为是指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规范、常规的行为。在这里,法律泛指宪法、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的法律文件;诊疗规范、常规不仅包括法律法规以及规章中规定的规范,也包括医疗单位内部制定的具体操作规程。如果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行为没有违反法律、规章制度、操作规程、技术要求等,即使造成了事实上的损害结果,也无需承担医疗事故损害赔偿。

  必须有人身损害的事实发生,且该人身损害应当达到确定的损害程度

  这里所说的损害事实,是指因医方违反其注意义务的行为给患者造成人身损害后果。根据规定,并不是诊疗过程中造成的所有人身损害后果都属于损害事实,而是必须符合以下损害后果的才属于医疗事故的损害后果包括:

  1、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的;

  2、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的;

  3、造成患者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的;

  4、造成患者明显人身损害的其他后果的这几种情况。同时第4条将其他损害后果限定在;明显;的程度上,也就是说,除死亡、残废、功能障碍外的其他人身损害,必须达到明显程度才构成医疗事故,若损害不明显则不构成医疗事故。

  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与人身损害后果必须有因果关系

  因果关系原本是一个哲学概念。引起某一现象的现象,称之为原因,而被某种现象所引起的现象,称之为结果。客观现象之间这种引起和被引起的关系,就是事物的因果关系。侵权法中的因果关系,是指违法行为作为原因,损害事实作为结果,在它们之间存在的前者引起后者,后者被前者所引起的客观联系。在这里所说的因果关系是指法律上的因果关系,是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规过失行为与患者人身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就是说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是导致患者人身损害后果发生的原因。这种因果关系之所以成为确定法律的必要条件之一,是因为过失行为并不一定会引起人身损害后果的发生,同时人身损害在很多时候也不是由医疗机构极其医务人员的过失行为一种原因引起,既有一因一果,也有多因一果的情况,因此因果关系的正确判断,对正确确定医疗事故赔偿是十分重要的。

  为您推荐:医疗事故索赔

医疗过错参与度等级

  我们知道,医院中可能会发生医疗事故,那么造成医疗事故的主治医生等有无犯医疗过错有待考究,那么医疗过错参与度是什么判断依据是什么有哪些等级以下是为您整理的最新关于医疗过错参与度等级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内容仅供参考。

  一、什么是医疗过错参与度

  医疗过错参与度是指在受理医疗损害赔偿民事诉讼案件中,依据职权或应医患任何一方当事人的请求,委托具有专门知识的鉴定机构对患者方所诉医疗损害结果与医疗方过错行为有无因果关系等专门性问题进行分析、评定和判断。

  从而为诉讼案件的公正裁判提供科学依据而进行的一项科学诉讼活动。在医疗过错鉴定中有一项对当事人权利影响很大的内容就是参与度的确定问题。

  二、判断依据

  所谓;参与度;是指被诉对象在诉讼损害结果的介入程度或所起作用的大小。它是赔偿医学为法学上确定因果关系而研究发展的新概念。

  三、医疗过错参与度等级

  目前,较为一致的观点是采用五等级法对患者所诉医疗损害中医疗过错行为进行参与度评定,具体为:

  1、医疗过错参与度100%。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完全属于医疗过错所致,与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无关联,法学上为必然因果关系,也叫直接因果关系;

  2、医疗过错参与度75%。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主要是医疗过错所致,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增加了所诉医疗损害出现的可能性。法学上为相当因果关系。

  3、医疗过错参与度为50%。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是医疗过错和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以及其他行为共同作用所致结果,且双方的作用强度难以区分,即出现所谓;原因竞争;,法学上为素因竞和之因果关系;

  4、医疗过错参与度25%。在该情形下,所诉医疗损害主要是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所致,但医疗过错对损害结果的出现起到诱发、促进、加重等作用,法学上为事实之因果关系;

  5、医疗差错参与为0%。所诉医疗损害完全是就诊人自身体质、所患疾病及其他行为所致,与医疗差错无关联或不存在医疗差错,法学上为无因果关系或无自然关联。

  A级:损害后果完全由其他因素造成。

  B级:损害后果绝大部分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轻微作用。

  C级:损害后果主要由其他因素造成,医疗过失行为起次要作用。

  D级:损害后果由医疗过失行为和其他因素共同造成。

  E级:损害后果主要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其他因素起次要作用。

  F级:损害后果完全由医疗过失行为造成。

  以上就是为您整理的最新关于医疗过错参与度等级的相关内容。医疗过错参与度等级的评定标准主要在于医疗损害与医生的治疗有无直接因果关系或自然关联。如果您还有其他法律疑问,欢迎咨询我们的律师。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



合作网站

首页| 关于我们| 专长领域| 律师文集| 相册影集| 案件委托| 人才招聘| 联系方式| 友情链接|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云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4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13211652275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