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
法律热线:
首页
律师介绍
医疗案例
医疗赔偿
纠纷举证
事故责任
医疗损害
法律咨询
联系方式
律师文集
医疗案例
医疗赔偿
纠纷举证
事故责任
医疗损害
医疗纠纷
医疗诉讼
医疗管理
事故纠纷
医疗法规
医疗保险
纠纷鉴定
医疗动态
律师案例
法律文集
首页
>
律师文集
>
事故责任
医院对并发症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发布时间:
2017年10月16日
云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
医院对并发症是否承担法律责任
并发症又称合并症,是疾病发展过程中引起的另一种疾病或症状的现象。并非所有的并发症都能成为医方免责任的事由,当发生“难以避免的”并发症时(如手术难以避免的并发症是切口疼痛、出血),对此病方是没有任何责任的。而发生“可能避免的”并发症时,医院就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您可能也对以下文章感兴趣
1.手术并发症医院是否承担赔偿责任
2.医疗事故刑事责任的主体是谁 医疗单位可免责的情形有哪些?
3.最高法院医疗过失的认定标准 哪几种情形为重大医疗过失行为
4.医疗事故责任纠纷中赔偿范围规定 医疗过错鉴定时限为多久
5.医疗事故责任有哪些构成要件 医疗过错参与度等级
合作网站
首页
|
关于我们
|
专长领域
|
律师文集
|
相册影集
|
案件委托
|
人才招聘
|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
网站地图
All Right Reserved
云南昆明医疗纠纷律师
All Right Reserved Copyright@2025
版权所有 法律咨询热线:
4006686166 网站支持:
大律师网